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证(初审)
设定依据: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令
收费标准:本项不收费
数 量 :无数量限制
许可时限:20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规划科窗口受理(0)→承办(5)→审查(10)→制发初审批复文件(5)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文件;
(2)、填报《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
(3)、申报材料装订(申报材料内容必须符合建设部第84号令关于《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