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证(初审)


设定依据: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令

收费标准:本项不收费

数 量 :无数量限制

许可时限:20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规划科窗口受理(0)→承办(5)→审查(10)→制发初审批复文件(5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文件;

2)、填报《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

3)、申报材料装订(申报材料内容必须符合建设部第84号令关于《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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