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程科自查报告


按照克规发[2006]2号文件要求,工程科对规划效能监察交由本科室负责的考核内容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检查、分析。现将自查情况及整改事项汇报如下:

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1、         2003年以来,本科室按照局里要求逐步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基本规范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行为,健全了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2003年本科室为配合局里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和电脑自动查询系统工作,上报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方案,经局务会讨论修改后于2003年下半年实施;2004年向市发计委提供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市发计委以克计发[2005]18号文件《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条件与程序的通知》发布执行《克拉玛依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条件与程序》。

2、         2005以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前,能先行组织专家论证会(评审会),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尊重评审结果,然后进行领导决策和审批。

3、         坚决杜绝以“特事特办”为名不办手续、不走程序的现象,加班加点、想方设法加快速度、提高办事效率。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

1、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未突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范围。

2、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能够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专项规划确定的布局原则进行规划选址和建设。

3、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中能够严格遵守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规定和要求,从未对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过调整。

三、城市规划管理“两书两证”规范核发情况

1、能够严格将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规划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未发生随意调整的现象。

2、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规划管理“两书两证”规定,规范核发“两书两证”。

3、不存在以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选址程序,未取得“选址意见书”而批准立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批准使用土地等现象;无越权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现象。

4、能够严格按照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儿自治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若干规定》的通知”(新建规[2002]9号)要求,认真对建设工程竣工项目进行规划认可工作。

四、村镇规划管理中“一书一证”的规范核发情况

村镇规划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应在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了解截止目前市、区两级建设部门还未开展“一书一证”的核发工作。对于1998年以来市、区两级由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均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办理了规划“两证”。

五、对国家宏观调控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情况(略)

无违反。。。。。

六、遵守经批准的规划和法定程序建设政府工程情况(略)

七、整改事项

1、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内部审理制度、分级审批管理办法尚未形成条文,应抓紧制定,对外发布。

2、参照自治区建设厅城市规划公示办法,尽快充实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前、中、后的管理内容,形成规范性文件,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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