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农税科主要任务和职责
|
|
|
|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农业税收政策法规,并负责解释,负责我市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农业税收政策,监督检查我市农业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查处农业税重大偷、漏、抗税案件;负责我市所辖兵团团场、农村个体承包户以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负责对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承受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的征收和稽查;负责对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稽查;对我市农业税收征收机关执法情况进行稽查;依据权限对偷、漏农业税行为进行处罚。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自治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法规、政策和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2、负责我市农牧业税的征收管理和减免税申报工作。
3、调查研究我市大农业开发区税源结构情况,并提出大农业开发区享受农业税优惠政策的建议。
4、负责编报我市农业税收决算和月报的编报工作。
5、调查研究农业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农民负担情况。
6、负责我市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工作。
7、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农税干部的培训以及农业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8、负责农业税票据领、核销工作。
9、管理和指导农税稽查大队的工作。
10、做好农业税收的核算和征解会计工作。
11、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
|
|
|
关于本站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
Copyright
www.klm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主办: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网络管理中心 承办:克拉玛依市财政局
技术支持:新疆易新软件自动化有限公司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