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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是:牵头与我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负责管理我市粮食等专项储备奖金及政策性补贴;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的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分管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等。其职责如下:
1、牵头与市计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参与投资政策和投资体制改革的研究,参与年度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编制和中长期投资计划的研究制定;拟订我市财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负责与本局有关科室衔接我市计划部门安排的年度基本建设项目。
2、负责国家及自治区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参与国家及自治区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审核等管理工作;参与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3、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主体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
4、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单位)有关调整预算的意见;配合预算科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督促分管部门(单位)用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5、会同分管部门(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的建议,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6、协助分管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配合分管部门(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7、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管理分管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8、会同有关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基金,拟订基金收支使用财务管理办法,审批年度预决算,及时收缴和拨付基金,并监督使用。
9、管理国家粮食等专项储备经费;管理副食品风险基金;管理粮棉油肉等专项补贴;研究我市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核定并办理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贴息和技术改造贴息;牵头管理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资金和技改贴息资金以及城建资金。
10、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分配矿产资源补偿费、国土整治事业费,并拟订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11、管理粮食企业资产的财务,并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
12、管理和指导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审核中心的工作。
13、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